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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一季度盈利增长18% 2023年至2025年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过渡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27

4月27日晚,中国人寿(601628)公布2023年一季报显示,该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85亿元,同比增长18.0%;一季度每股收益0.63元。

据公告,该公司业绩增长是受投资收益变化及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的影响。中国人寿披露,精算假设变更增加2023年3月31日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应减少一季度税前利润19.26亿元。同时,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一季度税前利润32.91亿元。

4月27日,保险板块领涨A股市场,其中,中国人寿上涨6.45%。

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7.7%

中国人寿表示,一季度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价值引领,业务发展企稳向好,市场领先地位稳固。

该公司推进新单业务快速发展,新业务价值实现正增长。一季度实现保费收入3272.21亿元,同比增长3.9%;各项新单业务相关指标实现正增长,新单保费达1176.69亿元,同比增长16.6%;一季度新业务价值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7.7%。此外,首年期交、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等指标,均实现增长。

销售队伍方面,中国人寿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推进销售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型。截至一季度末,该公司总销售人力为72.2万人,其中,个险销售人力为66.2万人,环比基本持平,企稳迹象更加明显;队伍质态持续提升,个险板块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28.8%。

投资业务方面,中国人寿表示把握利率阶段性抬升机会加快债券配置节奏,缓解配置压力;紧密跟踪权益市场变化,适时兑现价差收益,提升收益水平。

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529.32亿元,同比增长18.8%;简单年化总投资收益率为4.21%,同比上升33个基点;净投资收益为455.76亿元,简单年化净投资收益率为3.62%。

截至3月31日,中国人寿总资产达5.46万亿元,投资资产达5.24万亿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47.5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10.19%,较2022年第四季度末分别上升3.94个百分点和3.41个百分点,偿付能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新准则会带来哪些影响

2017年和2020年,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即中国版本IFRS9)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即中国版IFRS17)。根据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上市险企将采用新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也一并实施。

据了解,中国人寿于2023年至2025年期间,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在境内上市地,该公司将继续执行原保险合同准则和原金融工具准则,并披露财务报告,同时,自2023年第一季度起通过附注补充披露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财务信息;在境外上市地,该公司将自2023年半年报起按照IFRS17和IFRS9准则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

中国人寿认为,作为国内寿险行业的头部企业,渠道多元,产品丰富,且已在境内外上市近20年,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有利于投资者更充分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准则变化的影响。

新准则实施,对上市险企会带来哪些影响和变化?中国人寿作出简要解释。

新保险合同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包括三方面:一是收入确认原则发生变化,保险公司保险服务收入不再直接等于当期应收取的保费,而是在整个保险期间逐期确认,并剔除其中的投资成分。二是保险合同负债计量方法发生变化。三是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发生变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列示有所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与原准则相比,主要变化包括两方面:一是金融资产分类发生变化,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分别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计提发生变化,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中国人寿表示,会计准则的变化不影响险企保险业务运营,不同的会计准则只是影响盈利在不同期间的分布。而新准则下财务列报的变化,亦不会改变寿险公司长期经营的实质,只是呈现角度存在差异。

从直观数据变化来看,上市险企此前表示,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减少,以及净利润和净资产波动加大。据中国人寿披露的新旧准则财报数据,原准则下,该公司净资产(合并口径)从年初的4451.21亿元增至一季度末4702.76亿元,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683.85亿元,归母净利润178.85亿元。新准则下,净资产从年初的3749.73亿元增至一季末的5059.40亿元;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96.09亿元,其中保险服务收入471.83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273.48亿元。

中国人寿一季度盈利增长18% 2023年至2025年采用新保险合同准则过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