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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新建并开通5G基站6万个,5G用户普及率40%
发布日期:2022-04-0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十强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

《“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中的《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提到,新型基础设施网方面,2022年,新建并开通5G基站6万个,累计建成16万个。实现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70%以上,千兆城市数量达到5个。建成济南、青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20个以上。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25万个。

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创新局面。2022年,累计培育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25个左右。完成济青中线潍坊至青岛段智慧高速示范项目伴随主线通车,搭建完成高铁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智慧港航云生态平台和智慧大脑平台建设。10千伏线路智能终端覆盖率、新一代配电自动化主站覆盖率和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光纤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智能网联充电桩1万台以上。全省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80%。16市全面建成市级“城市大脑”。“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全年实现服务用户300万以上。新认证各类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00家以上,全省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总量超过400个。

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引领新发展。2022年,新建2家省部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争取新建5家以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建3家省实验室、20个左右省重点实验室,新布局建设3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3-5家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新培育认定100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备案30-5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加大NB-IoT网络部署力度,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区普遍覆盖,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应用场景深度覆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建设高质量5G网络。新建并开通5G基站6万个,年底前累计建成并开通16万个,推动县级以上城区、乡镇镇区5G网络全覆盖,并向有需求的重点行政村延伸,5G用户普及率达到40%。优化重点场景室内5G网络覆盖,推进5G网络在大型商超、交通枢纽、体育场馆、景点等重点场所的深度覆盖,完善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业园区、重点医院、校园等重点区域的5G覆盖,推进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5G虚拟专网建设。加强近海海域无线网络建设,推动解决700M频段干扰问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搭建高速畅通固定宽带网络。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完成县级以上城区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加快完善政府办公区、重点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以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千兆光纤网络覆盖,大力推动光纤到房间(FTTR)标准化工作,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光分配网千兆接入能力升级,2022年年底前千兆光网覆盖家庭达到70%。深入推进千兆城市建设,新建设2个以上千兆城市。加快建设济南、青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项目,全力推进青岛国际通信全业务出入口局申报争取工作。持续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不断提高网络、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云服务等基础设施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融入国家空间信息设施体系。加强对北斗卫星导航定位124座基准站的巡检维护,持续提升基准站网稳定性、可靠性,保障全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7×24小时不间断稳定运行。对6座基准站进行迁建。加强基准站点数据处理与深度挖掘,维护好山东省大地坐标参考框架,保障全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加强应用监管,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建设集约绿色大数据中心。构建“2+5+N”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发展格局,公布2个省级数据中心核心区、5个左右的集聚区、20个以上行业节点建设名单。以服务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导向,坚持“云、边、端”协同,全面推动省级新型数据中心建设。督促首批试点建设单位开展专项提升工程,对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推动企业深度上云、用云,提炼一批算力赋能行业通用模式,做好应用案例遴选与推广,形成一批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基地。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报系统迁移到超算云中心运行,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超算云中心。年底前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25万个。(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生态环境厅)

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围绕智能制造、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医养健康、金融创新4大领域,开展大数据智能、复杂动态场景智能感知、智能诊疗与主动健康管理、普惠金融智能服务等技术攻关,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深入开展“云行齐鲁 工赋山东”行动,打造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累计培育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25个左右。加强工业企业外网优化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发展协同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智慧公路建设,启动25公里车路协同试验段建设、4对智慧特色服务区建设和智慧隧道建设,2022年年底济青中线潍坊至青岛段智慧高速示范项目伴随主线完成通车。加快智慧港航建设,基本完成云生态平台和智慧大脑平台项目、青岛港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智能软件系统优化与研发项目、渤海湾港通用干散货码头全流程自动化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京杭运河智慧航道现场数字化感知网设备和传输网建设、小清河数字(智慧)航道建设。加快智慧铁路建设,年底初步搭建完成高铁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在济南东枢纽优化提升工程、济滨高铁等新开工项目中推广使用。加快智慧机场建设,依托济南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等项目,完善无纸化一证通关、登机智能引导、机场智能运营等智慧化服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构建清洁高效的智慧能源系统。持续深化配电自动化建设应用,到2022年年底,10千伏线路智能终端覆盖率、新一代配电自动化主站覆盖率和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光纤覆盖率达到100%,配电线路自动化配置率达到95%。完善“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信息共享,实现全省电动汽车充电“一张网”,建成联网充电桩1万台以上,到2022年年底全省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达到6万台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建设先进普惠的智慧民生基础设施。推进教育云网融合建设,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创建不少于20个示范区和30个示范高校,到2022年年底全省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加快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建设,北方中心主中心投产运行。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完善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80%。完成省养老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建立养老服务数据集,全面构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民政部门和全省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进驻景区1200家、酒店30000家、文化企业不低于3000家,全年实现服务用户300万以上。(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建设智能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深入开展新城建国家试点,支持指导济南市、烟台市重点创建国家“新城建”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支持青岛市重点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和智慧物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烟台市重点打造一体化数字住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全产业链条的绿色建造产业体系,济宁市重点实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加快推动“城市大脑”建设提升,2022年年底前设区的市全面建成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市级“城市大脑”。推动市级“城市大脑”向下赋能,全面支撑县级智慧化的管理和服务应用。年底前各级已有“城市大脑”完成改造提升,纳入全省一体化的“城市大脑”体系,实现省市县之间的整体协同、一体联动。开展8.7万平方千米0.2米分辨率地形级实景三维构建及全省其他区域地形级、城市级实景三维数据融合制作,建设完成一版全域实景三维山东模型。(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

构筑系统完备的智慧农业农村设施体系。继续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认证,年内新认证各类智慧农业应用基地100家以上,全省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总量超过400个。启动农业农村大数据样本归集工作,对企业自建涉农大数据进行鉴定优选,引导支持升级为官方涉农大数据,并统一接入省级平台,探索政企合作共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体系的新模式、新路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建设智慧海洋综合立体感知设施。积极争取对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建设的支持,加快推进试验场建设。以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为依托建设山东省智慧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海洋大数据体系、黄渤海大本体数据集,到2022年年底汇集涉海核心数据超过10TB,建成存储能力100PB、GPU渲染能力19PFlops、AI人工智能算力30Pflops的超级计算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科技厅)

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的创新基础设施

加快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落实资金、土地、配套设施等前期建设条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推动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与潍坊、威海、日照、烟台等涉海大科学装置地形成合力,打造多层级、多类型、多元化海洋大科学装置集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推动构建实验室体系。加快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整合统筹省内外涉海优势资源,推动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省海洋仪器仪表所等与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一体化发展,全力创建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支持山东大学在金融风险安全、文化遗产保护与科技考古等领域,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深层油气开发领域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南车四方机车等龙头企业,在高端装备、新材料、医养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牵头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省部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支持山东师范大学在化学成像材料与技术领域、山东科技大学在矿山岩层智能控制与绿色开采领域新建2家省部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制定关于支持山东省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泉城、青岛新能源、烟台先进材料与绿色制造等省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指导烟台在新药创制、淄博在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威海在先进医用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领域新建3家省实验室。参照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的要求,指导省农科院等单位开展省重点实验室优化整合工作试点;加强与省教育厅对接,围绕高校高峰、优势特色学科等布局建设20个左右省重点实验室。(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优化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实施“下一代列车轻量化关键技术和部件研发”省重大创新工程项目,着力突破轨道交通车轮轻量化系统动力学新理论与多目标优化新方法等关键技术,开发车轮新构型、适配材料和成型工艺。加快云计算装备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云数据库应用等多项技术实现突破。启动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工作。加强对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统筹布局,2022年建设30家省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争取新建5家以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培育认定100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高水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指导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在人工智能、数字化、康复医学等领域,继续谋划布局一批研究机构,精准布局一批项目,新建各类专业研究机构10家,集聚创新创业团队25个,建成公共技术研发平台3个。推动山东高等技术研究院与省实验室一体化发展,推进粒子科学与应用技术山东省实验室建设,发挥AMS数据中心作用,建设近场辐射换热测量试验台等平台。指导山东能源研究院推进氢能和燃料电池材料分析平台和生物能源平台建设,实施“成果汇聚、资本助力、产业示范”三大行动,助力科技成果在山东省落地转化。2022年在汽车、船舶、干细胞等领域新建3-5家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备案30-5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4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及时做好创新券兑付工作,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科研仪器。2022年,推动9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享使用大型科研仪器,创新券补助金额达到1800万元。完善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专业化创新创业服务设施,推动各类创新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后补助等措施带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在省级以上高新区开展开放式大学科技园试点建设,探索开放式大学科技园建设新模式,打造大学科技园的升级版。(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推进措施

抓好统筹推进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年度工作,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工作落地见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新建5G基站、大中型数据中心项目,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每个平台1000万元经费支持。强化新型研发机构2021年度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注重优先采购和使用自主国产化软硬件设备,强化关键设备、关键系统的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确保新型基础设施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