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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产业保障房 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3-04-29

本报记者 陈靖斌 广州报道

面对中小企业“用地难”“用地贵”的问题,广州近日提出了建设产业保障房的解决方案。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修订后的《意见》和《规则》最大特点之一,就是鼓励建设“产业保障房”,优化产业用地配置、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实际上,产业保障房在广东多地已有探索经验。早在2007年开始,深圳就曾改造了大量原有的低效能、低容积率的工业用地,另外也推出了大量的新型产业用地M0(新型产业用地),强化了工业用地的保障。佛山也有类似实践。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指出,广州建设产业保障房来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供地政策细化,对广州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这对广州的地方经济,产业发展而言,将带来产业孵化、科技创新的推动力,也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保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探索建设产业保障房

为优化产业用地配置、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提出“净地”供应要求。按照规定,拟供应宗地必须是土地权利清晰、规划条件明确、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净地”。

同时《意见》还明确鼓励建设产业保障房,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以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向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或者具有产业保障房建设职能的机构供应工业用地,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厂房,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实行以房精准招商,解决中小微企业存在着企业发展不稳定、资金不足、发展空间需求有限等实际问题。

为促进项目落地,大力扶持邮政设施、营利性科研设计等产业发展,《意见》明确,旅游业用地、新型娱乐用地和营利性邮政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社会事业用地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出让起始价可以按照相同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的50%和项目规划用途市场评估地价综合拟定。

此次修订的《意见》还强化乡村建设用地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为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大部署,自2018年开始,广州市陆续印发了《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点状供地的通知》等工作文件,对“点状供地”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此次修订,将“点状供地”模式以制度形式明确,解决乡村土地承载能力不足、项目难以落地的困境,进一步加强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意见》明确,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土特色产业、乡村信息产业及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且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可以实施点状供地。

此外,根据规定,“点状供地”项目在供地前需取得用地规划条件,同时允许预留规划弹性空间,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以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再落实建设用地规模、明确规划用地性质。

柏文喜告诉记者,广州之所以探索建设产业保障房,扶持中小微企业,是由于中小微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广州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相辅相成的作用。“值得关注的是,大多数小微企业投资能力差,经营不稳定,无力购置和自建厂房与办公、研发用房。而产业保障房将有利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实现精准招商,引导小微企业入驻,同时中小微企业的活跃,也能成为广州科技创新的推动力。”

而产业保障房的建设与以往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也有所不同。“ 与以往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相比,提出建设产业保障房的政策能够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基本硬件条件的同时,还可以结合当地的产业规划实现精准招商并提供配套支持政策,有利于构建和培育基于当地优势的产业群落,进一步形成和巩固当地的产业优势,这也值得其他地方的产业扶持政策在具体实施层面予以学习借鉴。”柏文喜指出。

产业保障房经验多点开花

实际上,产业保障房的建设探索在广东早已多点开花。

从2007年起,深圳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间,推出了一系列详实的“工改工”策略,在工改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方面,改造了大量原有的低效能、低容积率的工业用地,另外也推出了大量的新型产业用地M0(新型产业用地),强化了工业用地的保障。

2019年,深圳市政协委员、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叶亚丽就建议,对一些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对于新兴创新型产业和低盈利高社会价值等不应被淘汰的入门级产业提供产业保障房,并建立产业保障房开发建设机制和分配体系,引导市场化力量投入完善产业保障房运营体系和管理机制。

同年,深圳推出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在全国首创提出了“创新型产业用房”,即为满足创新型企业发展的空间需求,由政府主导并按政策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产业用房,被众多企业视为是企业用房中的“保障房”。

此后,深圳市南山区、光明区、宝安区均提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若干措施。

2022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已经完成产业保障房建设25万平方米。南海村改拟推行房券的方式,在产业用地转型升级和退出过程中根据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国有划拨留用地以及地上房屋(非住宅用途)情况,向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实施主体提供的产业保障房兑换凭证和租金收益兑付凭证。

目前,中山也有计划在三乡镇和火炬开发区管委会试点选址,将建设只租不售的标准化工业厂房,建成后用于出租给各中小微企业,同时为高新技术成果、科技型和创业型企业提供孵化平台,充分保障其生产空间,引导中小微企业上楼集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从产业保障房最终的用途来看,产业保障房的招商均是围绕近年来广东发展的新兴产业,政府参与产业保障房建设有利于事先对产业进行规划,实现精准招商。

2019年龙岗推出深圳首批工业保障房项目,围绕龙岗区宝龙新能源产业基地三宗行政划拨用地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定制化”厂房需求的公告,定制的产业领域为AIoT、ICT、绿色能源、电子元器件、生物和生命健康产业。公告发布后,征集意向企业23家,预订率近200%。

今年,中建科工中标广东省首个整街统筹工业保障房项目。深圳燕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工业保障房项目落位于智能座舱、自动驾驶、车规级零部件检测认证平台,计划打造世界一流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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